2019年,岚县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一年来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岚县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县工作的重要位置,在《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进行安排,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了《岚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对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各行政执法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同时,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制度,将年度工作要点细化量化,纳入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优化行政管理机构
1.优化政府组织机构。2019年岚县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印发了《岚县机构改革方案》,通过重新组建部门、编制调配、职责划转和人员编制转隶等方式,于3月底前顺利完成了全县党政机构改革工作。通过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了机构职能配置,对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整合、精简和规范,形成职能配置科学合理、机构设置综合精干、责权明确清晰的组织架构。通过“三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增强了各部门的服务意识,提高了服务质量,推动了行政机关效能建设。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为抓手,全面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简易注销、注册登记信息共享等改革措施,积极推行微信办照、最多跑一次等便民措施,及时剔除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事项和前置证明,大力优化行政审批环节。
一是梳理并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对全县审批单位所涉及的审批事项的设立依据、审批情形、申请材料、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审批结果、办理流程等诸多内容作详细的核定、落实并进行了录入,截至目前岚县审批事项共与国办同步703条,取得了全省第一名的好成绩。精简并梳理形成我县审批事项实施清单,为高效审批奠定条理清晰的基础。
二是压缩审批时限。在政务大厅新开办企业实现了3个工作日内完成营业执照办理、涉税办理、公章刻制等事项;查封、抵押、注销登记等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的不动产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其他不动产登记逐步实现5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相关审批时限都进行了合理压缩,营商环境更加优良。
三是简化审批流程。对审批流程实施再简化,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阶段联合审批流程图》(试行),建立项目审批协调机制,实现主动靠前服务,进一步优化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让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3.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积极打造“信用岚县”。同时,坚持政务诚信与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统筹抓,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
4.梳理监管事项明确责任主体。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不断强化行政审批的后续监管职责。根据《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梳理全市“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的通知》(吕审管发[2019]27号)文件的要求,除金融监管和环保监测监察等中央明确规定实施垂直管理的行政处罚事项外,组织岚县二十几家相关单位认真梳理我县监管事项,其中认领监管目录清单861条,发布检查实施清单790条,使全县各单位、各部门的监管职责更加明确,也为各部门行使监管职责提供了条理合法的依据。
(三)完善规章制度体系,严格规范文件出台
1.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严把审核关,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必须通过起草部门法治机构、法律顾问和县法治机构三次审查,层层落实审查责任,形成审查工作合力,2019年按规定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均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备案率100%,没有发现被上级纠错文件。
2.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严格做好文件起草、讨论、审查、发布等各环节工作,合法性审查率100%,并定期进行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今年以来制发规范性文件,没有发生与法律法规相矛盾现象。
(四)依法履行行政咨询、行政救济途径,深化行政监督管理
1.建立和完善内部决策制度。2019年,岚县不断完善决策程序,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举行听证会;对涉及法律法规的决策事项,如各类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事先向法律顾问征求意见。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行政决策的事项、依据、结果全公开。同时,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大问题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对干部任用、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行政审批等重要事项,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县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
2.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使其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提供法律意见建议。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共审核县政府及部门文件、合同、协议24件,保证了政府决策合法合规。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对聘请的法律顾问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相关要求支付报酬。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重大行政决策、政策文件解读、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指南、公共资源配置、干部人事任免、办事流程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截至目前,共发布各类新闻信息945条,办理《书记信箱》网民留言3件,《县长信箱》网民留言2件,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了解岚县县情,参与社会管理,监督依法行政。
(五)推进公平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1、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出台了《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机构整合和人员划转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相关执法职能,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整合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4个相关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组建了相应的综合行政执法队并挂牌,任命局长为执法队队长,实行“局队合一”。对涉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机构和人员编制等进行了全面梳理、甄别,从严从紧锁定执法队伍人员编制底数。继续推进城市管理等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大综合执法范围,提高综合执法水平。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岚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三个办法的通知》,并配套制定了《岚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清单指南流程图模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开。
3、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转发《吕梁市司法局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全县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安排会,组织县直各部门以及12个乡镇进行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梳理工作,在县政府网站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及时发布行政执法信息,将第一批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32个机关进行了公布。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障公众合法权益
1.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和“阳光”信访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原则,在办案过程中,始终从保护当事人切实利益和解决纠纷的角度出发,注重实体与程序并重,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切实做到依法审查、公正裁决。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截至目前,共收到向县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件,受理率和办结率达到了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答辩和应诉达100%,各单位自觉执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
2.创新人民调节矛盾化解模式。实行人民调解“互联网+”网上调解矛盾纠纷,12个乡镇、167个行政村314个民调员安装开通了民调通,实现了网络调解全覆盖,现场调解实时上传,证据收集及时传输保存,矛盾排查预防、警情报警及时准确。在抓好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与村民德治、自治相结合,打造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示范典型,共形成县卫计局,普明镇,普明村、东阳涧、牛湾子村等5个市级典型示范点。
3.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一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根据吕司办[2017]86号《吕梁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建成了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公证、涉法涉诉、行政复议等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大厅,12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67个行政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二是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5月份以来,岚县司法局将优选的11名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律服务人员派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12个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全年为广大人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760人次,完成总任务1400人次的123.14%,满意度95%。
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主动与主流媒体联系,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手段,采取专题介绍、政策解读、亮点宣传等形式,及时回应群众最关心的社会热点法律问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印发岚县《关于组织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的方案》《关于组织开展宪法进宾馆活动的方案》《关于做好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宣传岚县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举措、典型做法,提高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度和满意度。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高强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层层压实政治责任,完善行业部门监管机制,推动全县上下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截止目前,全县共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50余场次、赠送法律书籍10万余册,开展法治讲座10多场次,制作法治宣传专栏106个,直接受惠群众达5万余人。
5.积极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村居(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2019年在建法治长廊1个,新建法治宣传栏(橱窗)85个,法治图书室46个,法治文化墙数35个,实现了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
(七)强化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
1.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19年3月,岚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高奇英任主任、政府县长乔云任副主任的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统筹协调依法治县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县委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为全面依法治县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施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督察工作制度》,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不定期深入有关单位督任务、督进度,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治度。结合工作实际,岚县强化“关键少数”法律学习。制定了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和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计划,全年共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20部法律法规和规章。
3.夯实法治基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标准要求完成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并顺利通过省、市综治委验收投入使用。实施“五个一”工程,即:每村一名法律顾问;每村一名专职调解员;每村一个综治中心;每村一名网格员;每个乡镇一个便民服务大厅。截止目前我县167个村都配齐了专职调解员、专业法律顾问,12个乡镇都有便民服务大厅,12个乡镇1个社区37个行政村按要求完成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167个村都配备了网格员。同时,根据市对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相关规定,岚县广泛采集、科学制定、不断完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对市里下达的工作任务进行精准分解,并督促各单位抓好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全部完成。
4.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在政府工作人员中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将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全县培训42人。为全县副科以上干部、普法骨干500余人举办法治讲座,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进一步提高。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和及格率均为100%。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联络沟通机制还不够顺畅。机构改革后,因部门职能大规模调整,人员变动较大等原因,工作联系还不够顺畅。 二是行政执法秩序需要进一步理顺。今年行政执法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行政执法队伍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执法机制的理顺、执法主体确认、执法能力培养,包括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都正在理顺过程中。三是“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需要进一步落实,对普法工作的重视程度要进一步提高,宣传方式也要进一步创新。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岚县将将围绕省市工作大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战略部署,创新机制,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二是进一步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机构人员配备,充实执法机构人员力量,加大对法治队伍的培训力度,积极引进法律人才。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
四是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治意识。继续落实相关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治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并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五是进一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继续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纳入考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逐年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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