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公布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岚政办发〔2023〕73号)
来源:
岚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3-10-15 10:2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专项行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专班关于持续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岚县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岚政发〔2023〕1号)文件精神,决定将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由原122项调整为73项,并在岚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整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将原事项清单中涉及行政裁决、行政调解、行政征收、其他权力取消,将下放乡(镇)的54项执法事项合并到本次调整的执法事项清单中。调整后的73项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包括行政处罚58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检查9项。
二、此次公布的73项行政执法事项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相对集中行使执法职权,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不再继续行使,避免出现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
三、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县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行政权力承接、取消和职能调整等情形,对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每年调整不超过两次。
附件:岚县乡镇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
2023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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