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局党组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建设法治岚县为目标,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重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序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要求,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机构,提供法治政府组织保障。全面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执法队副队长为副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人员变化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研究制定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2022年法制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等,进一步细化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把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二)精心部署,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局党组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融入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生态环境重点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推进落实、一同考核验收,制定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紧密衔接,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的重要内容。
(三)细化措施,高效率高质量合力推进。一是抓好理论学习,建立完善了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领导班子带中层干部的形式,常态化开展学习;二是抓好普法宣传。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大讲堂共7次。利用“6·5”世界环境日、“12·4”法治宣传日等时机,通过条幅、版面、宣传单、微信等载体,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
(四)完善制度,确保有效规范行政执法。一是完善公正执法机制。严格落实《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吕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个办法的通知》《山西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成立了法制审核工作机构,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制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明确了审核范围、审核主体、审核内容等,并严格执行。
(五)依法查处,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一是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利剑斩污”、清废行动、保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汛期雨季零点行动、畜禽养殖业污染专项执法、矿山开采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6项专项行动,2022年全县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33件,罚款511.0544余万元,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二是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年来全县共排查企业38家次,检查发现一般环境安全隐患6个,已完成整改6个,全县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三是认真办理信访问题处理情况:全年共接收信访举报案件96件,其中市局转办18件,排查18件,化解18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78件,排查78件,化解78件,对每件环境信访举报案件我局做到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回复举报人,第一时间上报,办结率为100%。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2年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中重点任务共有六项。一是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二是扎实推进机关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三是规范决策行为;四是坚持严格执法;五是推进政务公开;六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以上工作任务均已完成。
三、存在问题和2023年工作思路
2022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的工作离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环境执法监管力量薄弱;二是法治队伍建设需加强;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2023年的工作中,我局将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法治能力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决策文件合法性审核。二是加强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三是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规定的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四是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提高社会公众生态环境法治意识。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岚县分局
202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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