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岚县县委、岚县人民政府:
一年来,上明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有关文件会议要求,将全乡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统筹推进新时代法治建设,努力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上明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现将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把它作为普法宣传和依法治乡工作的基础。根据全县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创建工作,提出了创建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专职书记为副组长,各行政村支书主任、乡级机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组,各村、各乡级机关也建立了相应的领导组,切实加强对法制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法制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乡党委还将法制建设工作纳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根据乡镇执法机构改革,成立了上明乡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全年执法13次,确保法制建设推进到位,落实到位、督促到位。
二是加大资金保障,经费落实到位。乡党委、政府将普法教育经费列入乡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划拨,足额到位,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办公经费的落实。为实现法制建设硬件配备达标,软件资料齐全,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职能发挥到位。为加强法治建设工作,上明乡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了法治建设工作规划,出台了《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改进执政方式等八个方面进行总体筹划。印发了《上明乡法治建设任务分解表》,将五大类25项工作任务,分解到13个部门和单位,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的创建氛围。
二、加强执政能力,推进依法执政
依法执政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法治建设的关键和着力点,也是我们长期坚持的执政理念。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健全决策机制。乡党委、乡政府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党委工作的重点问题、政府工作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进行决策前必要进行合法性论证,并集体讨论决定,杜绝“一言堂”、“拍脑袋”决定。今年来,无一起因决策失误或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
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坚持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村务公开公示制度,建立了干部任前公示、党员发展公示制度等,除涉及党的机密不适宜公开和党员持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一律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三是坚持督查反馈,提升创建水平。今年,由乡人大组织对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综治中心等涉法较多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检查。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反馈,排查在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有效地促进了全乡法治建设工作水平。县政协委员、县乡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办结率为100%,满意率达99%以上。
四是坚持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上明乡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述法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三、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一是重点落实行政执法制度。一是实行行政执法报告制度,派出所、司法所、交警中队等每季度向乡政府汇报依法行政工作。今年7月,乡政府向人大主席团报告上半年的依法行政情况,乡人大对提出建设性合理化建设,提出了意见,乡政府根据乡人大的意见,狠抓措施的落实,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落实到位。
二是严格落实执法资格制度。今年按照县司法局统一组织,我乡安排全体行政人员进行执法证考试,并按照规定对成绩合格的人员上报进行发证。一方面,要求从事执法工作的一定要具备执法资格,另一方面,乡政府及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法作出决定,今年来,未发生一起不作为或越权行政的情况。
三是认真落实执法学习制度。制定了执法队伍教育培训方案,加强培训和管理,定期开展学教活动,有效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我们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组和政务公开监督领导组,利用固定的公开栏,于定期刷新公开内容,目前县政府专题网站公开事项目录已全部上传到位。
四、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一是有效落实“八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上明乡2022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意见,在巩固“七五”普法成果的基础上,对“八五普法”工作的启动、实施都进行了细化分解,对经费保障作了严格的要求,以此提升我乡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运行质态。
二是狠抓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建立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做到“四个一”:即有一份学习计划、有一套学习资料、有一本学法登记证、有一个学法考试合格证。副科级以上干部每人还要求进行学法笔记,加强工作人员法治能力。
三是狠抓青少年在校生学法。全乡两所中心学校、一所初级中学学校都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确保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同时要求学校有针对性地举办法制讲座,今年来,所有在校生都受到了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达100%,全年我乡未发生一起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狠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学法。健全完善了企业经管人员学法和个体工商户制度,排定年度学法计划,使他们熟悉市场竞争规则,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为推进扶贫产业和乡村振兴的顺利实施,今年我们还组织了合作社负责人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力地加强了各合作社的法治建设。
五是狠抓普法阵地建设。各行政村均设立了法制宣传栏,刷固定性宣传标语,乡政府采取悬挂横幅、发放传单等形式,积极营造浓烈的法治创建舆论氛围。通过强有力的普法宣传教育,我乡公民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各类矛盾不出乡即已化解。
中共岚县上明乡委员会 岚县上明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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