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浏览
  •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治政府建设 > 权责清单  > 正文
    岚县林业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来源: 岚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23-02-27 17:55

        2022年以来,我局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吕梁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依法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根据县办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林业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导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委每年听取和研究部署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确保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责任落实。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和省、市、县委法治政府建设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等,将重要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扩大会会前学法计划,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依规决策。明确林业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制订政务公开工作年度工作要点和计划,每月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林业信息,每年发布林业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报告。为确保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推动林业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与县政府、县法制办的沟通联系,配合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

    (二)大力宣传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自今年防火期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各乡镇、防火卡点广泛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车、走乡串村宣传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知识,坚持正面引导规范村民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增强群众依法用火、合理用火、正确用火意识。聚焦聚力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微信、LED电子屏、宣传标语等媒介载体的优势作用,深入学校、企业、乡镇、林区等区域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全面营造森林防火氛围。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突出重点,抓住重点,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今年来立案并查处林草行政案件7起,移送公安刑事案件3起。

    )做好政务信息公开。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林业行政决策、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林业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公布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双随机、一公开”清单,实施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建立起便民利民服务的信息共享机制,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和一致认可。

    三、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有待加强。在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和制度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创新需进一步强化,林业生态补偿机制、林业系统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完善。法律进企业、进乡村下基层等落实不够,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法治氛围,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三)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力度不够,执法人员缺少系统的行政法规培训,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

    )培育典型不够。虽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在培育和树立典型方面工作还不突出,工作亮点较少。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听证等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林业生态补偿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林业系统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二)完善法治建设机制。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便民高效、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

    (四)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局要求,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提前谋划、规划下一步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和方案,强化责任落实,把要开展的工作和责任分工再次进行精心安排和部署,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县政府和市林业局报送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信息,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增强依法行政工作透明度。

    (此件公开发布)

    县林业局

    20221231


    相关链接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411270001                晋ICP备19007275号-1
    联系电话:0358—6723175               

    晋公网安备 141127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