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通知
来源:
岚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1-08-21 16:49
根据中共吕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进一步规范基层职责权限工作的通知》(吕编办字〔2021〕35号)文件要求,岚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会同司法、农业农村、民政、统计等相关部门共同探讨,参照兄弟县经验做法和乡镇(街道)已公布的权责清单,制定出了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共11类53项;其中卫计类8项、民政类8项、农经类6项、公安类3项、农业类3项、国土类3项、安监 类2项、食药类1项、其他类7大项 3小项、党务类6项、内务类9类,目前通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县委编办最终审核,现进行公开发布。
岚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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