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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县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方案(岚教科字[2021]38号)
    来源: 岚县教育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1-08-20 16:00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1]6)、吕梁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吕教函[2021]17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任务,坚持教育均衡性、公益性和普惠性,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二、招生原则

    1、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公民同招”。县教育和科技局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的办法,统筹管理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

    2、按照相对就近,校际均衡原则科学划定服务范围,小学入学按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初中一般采用对口直升和多校划片方式入学。

    3、全县公、民办中小学严格按照县教育和科技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规模,不得随意扩大班额。

    4、落实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5、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和有关要求建立适龄儿童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保联控工作机制,学校与班级(教师)签订控辍保学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责任,相互协作,齐抓共管防止学生流失。加大控辍保学工作的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与班主任津贴、评优、评模、职称晋升、提拔任用等挂钩。落实政府、学校、监护人责任,做好控辍保学和劝返复学工作。

    6、学校不得为超计划、无计划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要加大学籍监管力度,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对未在录取学校就读的,同时追究“借读”学校、录取学校双方责任。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

    1、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岚县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2、其他符合相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初中

    2021年学籍在岚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计划

    (一)小学:

    1、公办城区小学:

    城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34个班,每班控制在45人以内,城关小学、民觉学校、红旗小学、滨河小学、北村小学各招收6个班,坡上小学招收4个班,共计1530人。

    2、民办小学:

    民办学校一年级共招9个班,每班控制在45人以内,文秀中学、育才学校、新思维学校、双语学校各招收2个班,阳光小学招收1个班,共招收405人。

    3、公办乡镇小学:

    乡镇小学(包括教学点)招生计划由乡镇中心校根据学

    校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人数设定规模轨制,新生人数不满45人的只允许设置一个班。

    (二)初中

    1、公办城区初中:

    城区初中七年级计划招生24个班,民觉学校、育红中

    学、实验中学、古城中学各6个班,每班控制在50人以内,共招收1200名新生。

    2、民办初中:

    民办初中七年级共招6个班,每班控制在50人以内,文秀中学招收2个班100人,远志中学招收4个班200人,共招收300人。

    3、乡镇初中:

    乡镇初中学校按生源范围招生,新生人数不满50人的

    只允许设置一个班。

    五、招生范围(见附表1)

    六、入学批次

    (一)城区小学

    第一批:东村户籍地址在学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监护人房产证或小区房在学校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和非岚县户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非本县户籍适龄儿童。

    第四批:城区购置合法房产居住或小产权房居住未取得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另进城临时务工租房户子女到北村、滨河、坡上就近入学。

    各批次所需提供的证件见附表2。

    (二)乡镇小学

    乡镇中心校参照城区小学执行。

    七、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建立统一的公、民办招生管理平台,凡符合入学条件的

    中小学适龄儿童均需在规定时间内(见附表2)登录“岚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完成入学信息登记,登录信息主要包括适龄儿童少年基本信息、监护人信息、家庭居住信息及房产信息等。城区小学适龄儿童填报所属划片服务的学校,自愿到民办小学就读的,第一志愿填报民办小学(只允许填报一所民办学校),第二志愿按照划片范围结合自身条件填报所属服务公办学校,服从派位;自愿到民办初中学校就读的,第一志愿填报民办初中学校(只允许填报一所民办学校),第二志愿填服从派位。

    (二)提供上传资料

    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所属批次所需有效证件、票据的

    电子影像件(扫描或照相),证件要求整洁清晰、内容完整、真实有效。

    (三)信息资料审核

    1、填报农村中小学的由学校自主审核。

    2、填报城区公、民办中小学校的,由学校组成的审核小组进行审核。审核时要求家长提供网上报名证件、票据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进行审核,如果提供的资料符合所报志愿有关条件,且资料合法、真实、有效,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的系统会通过报名时家长或监护人预留的手机号推送信息,告知家长或监护人未通过原因。

    (四)招录办法

    城区小一分四批次进行,每一批次预录完成后,有空缺

    学位方可进行下一批次预审;如下一批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少于该校剩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如下一批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多余该校剩余学位数,则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对象,录取达到招生计划后,后面的批次不再进行,未录取的学生,由教育和科技局统一派位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每一批次逾期未报名者,后果自负。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有本校学籍的应届小学生直升到

    本校初中就读(育才学校除外)。填报民办中小学校的学生,与公办学校第一批次同步进行录取,如果所报学生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实行注册入学;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摇号录取,教育和科技局按省市文件要求邀请相关部门监督,全程录像,依摇号随机产生的录取序号一次性录足。摇号剩余的学生将根据第二志愿派位到公办学校。摇号结束后,为录取的学生发放学位卡。

    (五)新生报到

    农村中小学持服务学校发放的《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到;

    城区小学持“岚县2021年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平台”发送的新生录取短信通知后,按照短信通知要求去学校报到;城区初中持《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到;民办中小学持发放的《学位卡》到校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学校不予保留学位,造成的责任与后果由监护人自负。

    (六)时间安排

    各校按照《岚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适龄儿童招

    生工作日程安排》(附表3)确定招生工作安排,确保招生工作平安有序。

    八、工作要求

    1、从严执行“十项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无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民办学校间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接收简历、招生咨询、网络登记学生信息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竞赛),或采用其考试(竞赛)结果、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摸排登记生源、选拔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手续;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或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成绩排名、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2、从严规范学籍管理。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各校要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注册接续学籍,保持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名单与学籍注册名单高度一致。初中学籍注册时间截止后,初中学校要及时向学籍管理部门报告尚未报到的已分配小学毕业生。对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未接续初中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由服务学校严格排查,落实家长监护责任,书面告知法定义务,严防辍学。

    3、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纪律,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坚持“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九、保障措施

    1、县教育和科技局成立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各学校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依法办学、依规招生,切实履行法定责任,严格落实“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

    2、做好政策解读。各学校要通过报纸、广播、官网、

    官微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入学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扎实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3、各相关招生学校要向社会公开承诺,设立举报电话,

    确保本年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教育和科技局举报电话:6722259、6726271

                                                                                 岚县教育和科技局

                                                                                  2021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表1

    岚县2021年起始年级招生范围

     别

      校

           围

    小学

    一年级

    城关小学

    崇文街南北顺延线以西一龙山街南北顺延线以东区域(包括滨河A区)

    红旗小学

    秀容街南北顺延线以东一东环城路以西区域(包括岚州花园)

    民觉学校

    秀容街南北顺延线以西一崇文街南北顺延线以东(包括滨河B区)

    北村小学

    龙山街南北顺延线以西区域

    坡上小学

    坡上村区域

    滨河小学

    西村区域内(包括秀容御苑、秀容河畔、秀容经济适用房小区、易居苑、嘉和园

    天洼小学

    天洼村区域

    东阳涧小学

    东阳涧村区域(包括学府苑)

    初中

    七年级

    育红中学

    把城关小学、红旗小学、北村小学三所学校今年毕业的六年级的学生均衡调配划入育红中学和实验中学;本着就近入学原则把坡上小学、天洼小学和赵朝舍小学的毕业生划入育红中学,把滨河小学、东阳涧小学和双语小学的毕业生划入实验中学。

    实验中学

    民觉学校

    民觉学校小学毕业生。

    古城中学

    新思维学校、育才学校、阳光学校、西村中心、瓦窑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划入古城中学。

    民办

    学校

    文秀中学

    全县所有小学毕业生。

    远志中学

    附表2

    岚县2021年起始年级报名所需证件及时间

     别

     次

         件

    报名时间

    第一批

    1、《居民户口簿》(适龄儿童户籍变

    更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2、《出生医学证明》3、《预防接种证》

    8月16日上午8点——

    8月20日下午6点

    第二批

    1、《居民户口簿》2、《出生医学证明》3、《预防接种证》4、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小区购房合同(包括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管理费缴纳收据、1—6月份缴纳的天然气费、垃圾费、电费、水费等收据、入网费等原始手续。至少提供二种以上有效票据)   

    第三批

    1、《居民户口簿》2、《出生医学证明》3、《预防接种证》4、居住证明(2021年4月30日前在本区域居住的居民)3、《出生医学证明》5、《劳动合同》及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1年4月30日前)或《营业执照》,店铺购买或租赁合同(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

    第四批

    1、《居民户口簿》2、《出生医学证明》3、《预防接种证》4、①购房协议、付款依据;③1—6月份缴纳的天然气费、垃圾费、电费、水费等收据;④入网费等原始手续。至少提供二种以上有效票据。5、居住证明(2021年4月30日前在本区域居住的居民)

    附表3

    岚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适龄

    儿童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间

         程

    8月12日

    公布《岚县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方案》。

    8月16日上午8点

    开通《岚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启动适龄儿童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8月16日—8月20日

    家长提供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进入预录取环节;审核未通过不予录取。

    8月22日—8月23日

    核实报名预录情况,未超过计划数的全部录取,超过计划的数的摇号录取,系统给家长推送录取信息。(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第一批次同步进行录取)

    8月25日—8月26日

    发放《录取通知书》、《学位卡》

    9月1日

    持录取短信、《录取通知书》

    《学位卡》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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