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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来源: 山西日报  发布时间: 2021-03-15 09:45

        

         首次将“强化个人安全责任”列入落实安全责任范畴,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高危行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1〕1号)(以下简称《通知》)出台,这是自2009年起,省政府连续13年将安全生产作为1号文件印发。

      《通知》由7个方面组成,强调要把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作为重要目标,把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作为重要的工作方法,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三零”单位创建作为重要抓手,推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灾害事故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为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精准分层压紧压实责任链条

      推进安全责任落实

      《通知》从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个人安全责任四个层面压紧压实责任链条。

      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层面,要求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市县政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同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定期深入基层一线,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层面,要求各部门制定本部门年度安全管理行动方案,绘制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一张表”,将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责任明确到相关行业部门及责任人员,确保精准化监管执法。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层面,紧盯董事长、总经理和企业实际控制人这一关键少数,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企业做到主体责任、基础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强化个人安全责任层面,通过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常态化,把安全责任向个人延伸,提升个人自身的安全常识,强化安全意识,增强防范能力。

      以推进三年行动为抓手

      深化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

      今年把深入推进三年行动作为重要的内容列入《通知》,要求在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紧盯重点目标任务,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制度措施、挂牌督办、追责问责“四个清单”。

      针对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煤矿:严格落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规定、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制度、煤矿分级分类监管监察办法和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等制度措施,加强煤矿瓦斯、水害、顶板灾害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危险化学品:全面开展化工园区评估和达标认定工作,开展涉及剧毒、易燃易爆等特别管控危化品的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行动,凡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紧急切断装置(紧急停车)、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未装备或未有效投用的,一律停产整顿。

      道路运输:以“两客一危”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农用三轮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严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市场准入,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等。

      非煤矿山:抓实特定井工开采、露天开采的高陡边坡和尾矿库排水系统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继续推进采空区治理;完善尾矿库风险监测预警四级联网系统。

      建筑施工:严格落实《山西省农村自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等“四办法一标准”,规范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持续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拆危拆违等。

      消防:深化高层建筑、博物馆和文物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物流仓储以及农村地区、“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等场所领域专项整治,推动人员密集场所、彩钢板建筑、文旅场所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持续狠抓双重预防

      建立安全长效机制

      《通知》明确要求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论证机制,对产业园区、重大工程项目都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严防已淘汰、高风险项目落地。尤其是要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

      推动企业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风险管控方面,督促企业自主开展全过程、全方位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对风险按危害程度分级,落实监测、监控、预警等管控措施,建立并落实企业风险主动报告制度。

      “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防范遏制事故的关键环节,《通知》要求企业实行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重大隐患及排查整改情况向监管部门和企业职工“双报告”。同时,引导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不按规定整改重大隐患的,严格追责。

      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全面推广“互联网+监管+专家”执法,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格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

      筑牢防灾减灾防线

      全面提升综合能力

      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是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抓好“防控”的源头治理,加强灾害防治,提升整体抗灾能力。

      《通知》对重点灾种的防范应对工作进行了明确。森林防火方面,加强火源管控,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和群防群治措施,强化预警监测,一旦发生火情“打早、打小、打了”;水旱灾害方面,加强对河道、水库等防洪工程设施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水旱灾害风险管控,强化会商研判和监测预警预报;地质灾害方面,加强对晋西黄土高原、太行山区和城镇社区等重点区域地质灾害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地震灾害方面,加快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加固工程和高标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气象灾害方面,加强监测预报预警,严格气象灾害风险管控,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防雹助力减灾救灾工作。(张毅 赵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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